【讀者回應】你最聖潔,你住海邊,你連人家談戀愛都管?

(相片提供/Pixabay)

◎Umav

根據主計處2020年數據,台灣30至34歲男性未婚率為64.3%、同齡女性未婚率為49.7%;35至39歲男性未婚率為42.2%、女性為29.1%。跟2010年前相比,未婚率上升超過10%。若談戀愛沒有傷人犯法,為何要以宗教術語包裝陳腐的二元觀點,壓榨女性談戀愛形式的多元和權利?站在性別平權的立場上,《台灣教會公報》3744期公報廣場文章〈姊妹被戀愛沖昏頭了,該怎麼辦?〉中,有一些觀點和言論可能需要進一步思考。

「談戀愛非得以結婚為前提,否則就是失敗或浪費時間」這種觀念,背後不外乎是桎梏台灣女性已久的父權主義作祟。這類言論背後延伸出的價值觀,往往就是對單身者和離婚者的貶低與汙名。一個人若在性別平等上缺乏敏感度,字裡行間便會透露出指點他人情感生活的傲慢出來。我們很不希望教會給當代女性的是這種落後的思想環境,以下是一些建議:

一、避免對女性價值進行道德判斷:文章中提到同學分享的姊妹陷入不聖潔的關係,以及對她的戀愛觀的批判,可能有一種對女性行為的道德評價。應該謹慎對他人的生活方式進行價值判斷,並且尊重每個人在愛情和信仰方面的獨立選擇權。

二、不應將女性的價值與婚姻聯繫:文章中暗示,女性談戀愛是一種進入婚姻前的準備,這種觀點很可能貶低了女性獨立和自主的價值。女性的價值不應僅是由是否結婚或婚姻狀態來評價,應該鼓勵女性追求自己的夢想和目標。

三、避免對信仰的絕對主張:文章中強調信仰的重要性,但應謹慎對信仰進行絕對主張。不同人有不同的信仰觀點,應該尊重每個人的信仰自由,而不是以自己的信仰觀點評價他人的行為和決定。

四、避免對男性的負面刻板印象:在文章中有關敵對上帝的男人的描述,可能有一種對男性的刻板印象。應該注意避免將個別案例推廣到整個性別,以免加劇性別刻板印象。

五、強調平等尊重的關係:在提到如何幫助姊妹時,應該強調建立平等、尊重的關係,而不是將男性視為需要改變的對象。婚姻和戀愛應該建立在共識和平等的基礎上。

總的來說,文章的觀點應更加尊重、包容不同的價值觀和生活選擇,避免加強女性和男性的刻板印象。在這個不婚女性也可以在社會上活得多采多姿的人權台灣,教會人士真的要善酌言辭,好為性別平權盡些力。 (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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