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兒童要理問答】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

問:第九條誡命吩咐我們什麼?

答:第九條誡命吩咐,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」

問:第九條誡命教導我們什麼?

答:要說實話。

 經文 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(出埃及記20章16節)


 說故事時間 

◎麒俊老師

這天,老師帶學生上游泳課,阿恆怕上完課肚子會餓,特地帶了零食。沒想到,他還在游泳時,先上岸的阿彥把阿恆的零食吃光光了。阿恆非常生氣,一狀告到老師那裡。

「你是不是沒有經過阿恆同意,就把他的零食吃掉了?」老師臉色很嚴肅的質問阿彥。

「我沒有!我叫阿澤問阿恆可不可以吃他的零食。阿恆說可以,我才吃的。」阿彥辯解道。

「你有叫我問嗎?我不記得了,呃……但我確實有問阿恆可不可以吃他的零食,阿恆說可以。」阿澤說。

「我只說要給阿澤吃,沒有說要給阿彥吃。」阿恆生氣的說。

「所以,阿彥說有請阿澤幫他問,但阿澤說不記得了。阿恆則說,他沒有說過給阿彥吃。事實真相究竟如何很難判斷,但我可以肯定有人在說謊。」

阿恆和阿彥都異口同聲說:「我沒有撒謊!」

「這樣吧!阿彥,這當中可能溝通有誤會,但不管怎樣,你確實把別人的零食吃了,所以你要賠償阿恆。」

阿彥很不情願的說:「好啦……」

學生離開後,老師還在思索這件事。雖然她沒有聽到他們關於零食的對話,但是她直覺認為剛轉學過來的阿彥嫌疑很大。因為原本的學生當中,未曾發生有人撒謊而引起的糾紛。但自從阿彥加入這個班級,每次只要發生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的情況,都和阿彥有關。但是老師沒有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,所以她也不敢妄下定論,只能在心裡留意接下來的發展。

事後,阿彥一拖再拖,始終沒有買零食還給阿恆,說是媽媽沒有給他零用錢,他沒有錢可以買。老師只好聯絡他的媽媽,告訴她這件事。沒想到媽媽說,他不僅給阿彥錢,還給了三次,因為阿彥第一次說錢不夠,第二次又說錢不見了。這下子,阿彥說謊的事終於暴露出來,在老師與媽媽同時對質之下,他才願意承認自己一直都在說謊。

阿彥之所以說謊,可能是出於便宜行事,可能是因為害怕受罰,甚至因此作假見證陷害人,把問題嫁禍給其他人。撒謊的人有個通病,他們以為可以透過散播虛假消息來建構對自己有利的事實,好像只要騙過周遭的人,就可以不用為自己的罪負責。

但是,罪是要付出代價的。久而久之,沒有人想跟阿彥作朋友,老師對他說:「謊言是罪,而罪會破壞關係,破壞彼此的信任。除非你改過,成為誠實可靠的人,不然沒有人願意跟你深交。」

說謊的人不僅欺騙他人,也會欺騙自己。他們自以為可以操控是非,連上帝都可以隱瞞,但事實上,上帝連人心裡的意念都一清二楚。聖經說,說謊之人的父就是魔鬼,因為當初魔鬼就是用謊言引誘亞當、夏娃犯罪。小朋友,若你願意誠實,上帝必會保守你心裡平安,請勇敢作誠實的人。

*本專欄資料經改革宗出版社授權,內容參考《信仰的基石》兒童主日學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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