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兒童要理問答】不可貪戀人的房屋

問:第十條誡命吩咐我們什麼?

答:第十條誡命吩咐: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

問:第十條誡命教導我們什麼?

答:要對自己的處境完全知足。

 經文  不可貪愛你鄰舍的房屋;不可貪愛你鄰舍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和他的任何東西。(出埃及記20章17節,新譯本)


 說故事時間 

◎麒俊老師

「為什麼我的家這麼窮?為什麼我沒有圓滿的家庭?為什麼我爸爸那麼不負責任?……上帝對我真是太不公平了!」小弘心裡常常這樣埋怨著。他的父母關係不好,父親不僅沒有給母親撫養費,還常常搞失蹤,讓母親一個人照顧整個家,生活很不容易。

後來,小弘被安排到教會居住,接受傳道的照顧。他跟著傳道讀聖經,從中認識到,人生所遭遇的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,於是忍不住疑惑,上帝為什麼給他安排這樣的人生?

傳道常常關心有需要的人,小弘發現一些讓他費解的現象。許多人的家境比他好很多,但是那些人的不滿比他更多。有丈夫的妻子在外面找男人,貪圖更多的愛情;生活富足的人去賭博,貪圖更多的錢財;穿得好、吃得好還不夠,貪圖穿名牌、開名車……為什麼那些人生活條件那麼好,還無法知足呢?小弘實在感到很困惑。

有一天,在查經班中,傳道從創世記教導知足的道理。小弘又發現讓他費解的問題:亞當和夏娃明明什麼都有,伊甸園所有果樹的果子都可以作他們的食物,為什麼他們偏偏要貪圖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呢?傳道告訴小弘,亞當和夏娃貪圖禁果,是因為他們不滿足於受造者的地位,覺得自己配得更好的,想要成為上帝。「人若覺得自己配得更好的,他的環境再怎麼好,他都覺得不足夠。」

傳道還說了一番讓小弘深思的話:「我們很難理解,為什麼上帝賞賜豐富,我們這些卑微的受造者還無法知足,想要成為至高的創造者。但是更難理解的是,為什麼至高的聖子上帝竟願意降卑,以受造者的姿態卑微的死在十字架上。耶穌的知足與降卑,定了我們貪婪與驕傲的罪。」

因為這番話,小弘明白自己之所以不滿意,不是因為上帝沒有給他好的生活,而是他內心驕傲,覺得自己配得更好的,他也開始對所處的景況改觀了。他意識到自己不過是罪人,所得的祝福並非理所當然,而是上帝的恩典。上帝知道什麼對他是最好的,他應該學習為自己所擁有的感恩。

小朋友,你常對自己擁有的不滿嗎?覺得別人有的都比自己的更好嗎?想想耶穌,祂為我們降卑捨己,我們有什麼資格感到不滿呢?讓我們因耶穌而知足,永遠以祂為樂!

*本專欄資料經改革宗出版社授權,內容參考《信仰的基石》兒童主日學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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