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復司法不法 撤銷杜孝生與廖麗川刑事有罪判決

(相片提供/促轉會)

【邱國榮整理報導】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於8月24日在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舉行「縫隙裡有光:促轉會平復杜孝生、廖麗川司法不法」記者會。此案被平復的當事人,促轉會認其所受刑事有罪判決構成「司法不法」,可依《促轉條例》第6條第3項第2款規定撤銷。

促轉會主委楊翠表示,此案有「白色恐怖的縫隙」之稱,因為與杜孝生、廖麗川同案的湯守仁、高一生等人,因為前已獲賠補償,湯、高等兩人的有罪判決已在《促轉條例》施行時視為撤銷,但杜、廖獲判的是「貪汙」罪名,不符此前賠補償要件所限定的「內亂」或「外患」罪,杜、廖的家屬皆在申請賠補償時遭拒,使當事人罪名仍在。經促轉會依家屬聲請重新調查後,認定2人所受追訴、審判「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、侵害公平審判原則」,屬「司法不法」。至此,高一生等刑事有罪判決同案中共9名當事人,罪名終於全部撤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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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翠說明,此案不只對家屬來說痛苦,更對部落造成長期的撕裂與汙名,因此促轉會也於8月22日在阿里山部落舉辦論壇,向部落說明此案調查的結果與過程,希望能在部落的見證下,讓當事人與家族的汙名得以洗滌,族人得以互相傾,修復得以開始。

聲請人杜銘哲表示,當年案子發生後,父親杜孝生與家人被迫遷徙到大埔,從此失去母體文化的庇護,「在鄒族中完全被消失了。」平反的意義是終於讓父親得以在部落重新被看見。另一位聲請人廖純義陳述,父親廖麗川被捕前,因為日文流利又具備造林專業,受高一生委託轉調吳鳳鄉公所森林幹事,2年8個月的牢獄之災導致出獄後無法復職,被迫改以打零工渡日。

促轉會委員陳雨凡指出,杜、廖2人被控涉入貪汙案,依照當時應由普通法院審判,但案件卻是由保安司令部進行追訴審判,完全牴觸法律限縮軍事審判範圍,嚴重違反公平審判原則。再者,本案指控涉有侵吞公款,然而公設辯護人與廖麗川於審判中提出有利辯解事項,但軍事審判官從未對辯解事項進行調查,也未在判決中說明不採信理由,顯有應調查事項未調查的重大違誤;此案的有罪判決是秉承軍事長官意志做成、上呈至總統府蔣介石,違反憲法有關權力分立及審判獨立原則的要求。促轉會委員蔡志偉談到,杜、廖2人涉入貪汙案的偵查與逮捕,是具政治考量的作為,配合監控、情蒐,以鞏固對阿里山鄉的控制,戕害阿里山鄉原住民族的主體性。

副總統賴清德代表蔡英文總統,追悼2位受難者;賴副總統強調,追求轉型正義不分族群,同時勉勵台灣人民團結,一同面對歷史,走向和解、修復、重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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