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邱國榮專題報導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(PCT)總會常置委員會於1975年議決通過《我們的呼籲》,接納為長老教會的立場,當中一句話「時局變化莫測,我國家正陷於外交孤立,面臨世界經濟危機之際,教會不該苟且偷安,放棄先知的職責。」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姚孟昌說,這是非常沉重一段話,告誡教會不能苟安、必須扮演先知角色,先知是民族與國家遇到戰爭時應要走在前面,但雖然教會相信「愛與非暴力」,可是不代表教會不敢面對戰爭、沒有責任。
討論制憲與修憲,姚孟昌強調,先要除魅,這是前提;因為,台灣過去迄今70年的憲政體制,是暫時性的,在1990年以前是臨時條款,之後,雖然有全面改選的國會,開始有可以決定憲法的樣貌,可以修憲,但是「在國家統一前」不能更動憲法本文,只能夠增修條例,這是一個暫時情況的憲政體制,所以人民要去對憲法做出改變,都只能是暫時更動,換去話說,台灣民眾只是憲法的暫時主人,其實是這部《中華民國憲法》永遠的奴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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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聖經告訴我們,人不是法律的奴隸,」他說,台灣民眾長久在「國家統一」方向的憲政體制裡生活,反而認為這部憲法沒有違和,包含現在的執政黨也是,縱然民進黨有台獨黨綱,但也不敢動憲法本文,那麼,這個黨歌頌著「國民主權」、「人民是頭家」、「出頭天」時候卻不動憲法本文,要求民眾遵守,試問這樣是否符合人民是憲政次序的維護者與創造者呢?
「我們不敢正視憲法的佛地魔,就是跟中國關聯的這部分,」他說,長老教會在1991年提出《台灣主權獨立宣言》當時,就是台灣民眾與政府都應該正視台灣跟中國關係的時候,因為這個宣言要解決的是,猶如「佛地魔」的違和憲政;「即使執政黨,我們說它是本土政權,但是它對人民作為憲政次序的創造者與護衛者,它沒有信心。」反而民粹漫天,尤其嚴重的問題是,「入聯」、「正名」、「制憲」、「建國」等口號,可是對於新國家、新願景、新氣象等內容付之闕如。
他表示,沒有vision(異象),民就放肆,就不可能有使命,不論是要修憲或要制憲,原因是,國民被制約了;如果,大家沒有在被制約的當中得到解放,那永遠只能在「沒有異像,民就放肆」的輪迴裡打轉,討論任何憲政問題都沒有用。
除了《台灣主權獨立宣言》,長老教會還有其他的宣言,姚孟昌呼籲,要認識長老教會的各個宣言,因為那些是解放台灣人的靈魂、是真理;如果,沒有信仰的基礎,不可能有獨立宣言、兩次的美國大陸會議(Continental Congress)、美國釋放奴隸,也不會有馬丁路德.金恩博士的民權運動,並且美國對世界的責任會跟現在很不一樣。他說:「信仰,對於世俗的很多事物會帶來不同觀點與體悟,所以我們討論《台灣主權獨立宣言》,如果不能用超越、基督信仰、神學角度去看,那我們就跟電視名嘴一樣。」